月末感言兼月初求票 (第1/2页)
主要也不是写什么感言,是想就之前的一些问题回答一下。
上个月更新了二十一万字,比之前少了一点,还是需要努力更新。
首先回答一下关于刑法的犯罪构成方面,有不少专业的书友回复说,现在已经不用四要件了,用的是两阶层或者三阶层。
为了这个,评论区说了还不够,专门有书友加了群,然后私聊我,给我好好说了半天,说我不懂不要瞎写,人家现在都两阶层了云云……
本来这种已经涉及到了理论方面的东西,我是觉得真没必要专门解释,毕竟大家看书,看的是阿毅如何来较真,如何爽,这种东西,除了法律专业关注,其他人谁会专门去看呢。
这件事我当然是知道的,顺便我也回答一下,为什么我这里依然用的是四要件。
第一,我上学的时候学的就是四要件,我参加司法考试时候考的也是四要件,甚至现在也有一些学校依然用的是四要件来授课,两阶层三阶层并不是说不知道,而是用起来没有四要件那么纯熟,我写,当然用我自己最了解的方法来写。
第二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本身四要件和两阶层是理论上的争议,目前最大的差别并不是在刑法实践中体现的,主要区别在法考……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理论之间就好像水火不容了一样。
第三,具体法院判决中怎么适用,这可以看看具体判决,我个人是觉得,很多情况下用这两种理论都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,四要件更容易上手,两阶层对逻辑思维要求高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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